陕西阎良区三、四、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(二期)项目施工招标

   日期:2023-09-01     浏览:1264    
核心提示:本公告受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委托发布,发布日期:2021-07-22,公告主要内容为:陕西西安阎良区三、四、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,所属区域:陕西-西安-阎良区,所属行业分类:安置房,招标代理: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采购业主: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,公告类型:招标公告。

摘要:本公告受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委托发布,发布日期:2021-07-22,公告主要内容为:陕西西安阎良区三、四、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,所属区域:陕西-西安-阎良区,所属行业分类:安置房,招标代理: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采购业主: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,公告类型:招标公告。


进场登记号: YL2120978 工程名称: 阎良区三、四、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(二期)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单位: 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: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: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196172.91平方米的10栋安置房及裙房,地上15层或16层,局部2层、地下2层,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,包括安置房、公建配套用房和商业用房。用地面积51973.59平方米。总投资:84122.74万元。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纸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。 招标方式: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条件: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:[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(新)@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(新)] 项目经理要求:[注册建造师一级] 资格审查形式:资格预审(有限数量制12家) 1、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; 2、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(新)及以上资质;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 3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。 4、申请人及项目经理应在“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” 备案,招投标资格为有效状态且无不良记录; 5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确认开始时间: 2021.06.25 00:00:00 确认结束时间: 2021.06.30 00:00:00 确认地点: 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点:西安市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(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);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 联系人: 李云 联系电话: 029-86674688 详细内容: 1、网上报名成功后,请于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(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时至12时,下午2时至5时,在西安市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持单位介绍信、网上报名回执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。2、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,售后不退。3、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.00元整。4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7日上午09点30分,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5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6、公告发布媒介: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、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、三秦都市报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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