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周,明鹏君整理了最新的建筑行业资讯,快来看看近期又有哪些行业大事发生吧。
2021年度注册建筑师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
等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了!
日前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。注册建筑师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确定。
通知明确,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、考点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,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。本年度暂停考试,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,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。
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启动
为深入推进建筑业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、便利化水平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(以下简称“电子证书”)及延续注册试点工作。
试点范围
在北京、上海、浙江、海南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。视工作开展情况,适时启动其他地区试点工作。
试点内容
(一)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。
自2021年2月1日起,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,电子证书按照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》标准制定。同时,启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”,代替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”印章,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。
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(以下简称“纸质证书”)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试点期间,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。
(二)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。
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,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。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,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。自2021年7月1日起,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,其注册专业失效。
使用要求
1.使用时限:一级建造师可登录政务平台进入“我的证照”,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。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,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。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。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,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。
2.查询与变更: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,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,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,该电子证书无效。
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“中国建造师网”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,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。
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信息不一致的,以电子证书为准。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,需登录政务平台重新下载